beijing—— 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表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因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刘跃进,男,汉族,1959年1月生,湖南宁远人,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刘跃进曾长期在中共公安系统任职,主抓禁毒工作。他最早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历任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等职。2001年,刘跃进先后出任中共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2015年1月起,他任中共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等职。
2015年12月,时任中共公安部部长助理的刘跃进出任副部长级的“反恐专员”,在公安系统内部长期有“反恐一虎”之称。
当时中共公安部在部领导班子中首设反恐专员一职,刘跃进是第一任反恐专员。刘跃进曾长期领导禁毒工作,主办过包括“湄公河惨案”在内的多起大案要案。 因曾任湄公河“10.5案”专案组组长,被中共公安部封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2020年刘跃进从中共公安部离任后,担任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副组长,多次到河南、山东等地督导工作。
中共检察院称,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今年3月18日,刘跃进在卸任公安部首任副部级反恐专员四年后被查。
9月11日,官方曾通报刘跃进的罪状,包括所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9月11日,中共纪委通报称,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通报,刘跃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另有消息指,刘跃进私藏国家机密,但这类消息尚未得到证实。
从2018年至2023年,刘跃进任全国政协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提起公诉时,中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称其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