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观察》翻墙不再只是警告?一部草案改写中国上网边界,“透明人社会”引爆全民恐慌
近日,大陆公安部对外公布了《网络预防犯罪法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了目前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VPN上网、使用境外ESIM卡和躲避监管使用境外支付帐户等问题的界定。目前该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期,截止时间为三月二日,预计将会在今年大陆“两会”上悉数通过。
按照公布的法案草案显示,一共七章六十八条内容。在众多条款中,对于翻墙上网的行为将由之前单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一般行政拘留和教育及警告措施”变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目前大陆民间争议颇大的条款。其次,草案还对于境外主体对中国造成的涉及“政治谣言、网络攻击”等行为作出‘跨境执法的要求’,意味着未来中国公安部将结合国际执法合作对境外个人和组织实施制裁。
另外,该草案其他条款所引发争议的焦点还包括“处罚对象适用标准十分模糊、行政执法裁决空间毫无约束”等问题。这部草案与之前大陆在去年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样,由于部分条款争议很大,很少能见到有大陆体制内学者或是执业律师解读此条款。
约束实名制机制彻底落地,人人都要学做‘透明人’
在草案中,对于‘实名制’的问题,明确规定了现有关于电话卡、上网卡要求“一人一证最多五个号码”(即使用身份证件实名的电话机卡三家运营商加起来最多有五个手机号)等常见形式的约束外,还增加了针对使用国际esim手机卡的问题的规定。虽然只是提到“非法买卖境外移动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帐户、支付帐户的”属于破坏现有实名制的问题,但这部分处罚界限和相关标准也并未对外公布。一般而言,在大陆地区一些海外销售的国际esim电话卡可以按照‘国际移动用户漫游’的方式入网,但是很多卡都是非实名制,日后若按照新规判定,很可能要求境外移动通信运营商,在中国漫游前需要实名才能使用,这一点与日前俄罗斯针对国际游客入境使用境外电话卡的措施一致。
根据草案第二章所公布的内容看,属于对‘打击电诈最为有利的效果后’,实际上未来像是大陆一些‘数字游民’、‘加密货币博主’等群体将会受到这一规定的冲击。至少现在大陆方面还未出台针对推销办理境外银行帐户作出明确处罚依据,很可能在中共眼中认为是“非法买卖”的一种行为。
对于一些中国人注册海外社交媒体帐号要做到实名制上网,本身‘翻墙’就属于灰色地带,这样的规定一出对于那些只看内容不键政的人来说,势必会引发一波‘退网潮’。
实际上,中国对“实名制”的管理早已实施数十年,但是越是实名制那些“电诈”活动却越频繁,此前在中国与泰国方面打击缅北诈骗集团时,就曾在抖音上传出,中国三大运营商向境外电诈集团出售电话卡,虽然该事件有被大连海关查到,但是官方并未承认与此有关。包括中国最大的出游产品程式“携程”此前因爆出与柬埔寨举行双边合作,一夜间大陆各大社交平台上都是卸载该APP的声音。
虽然中国透过‘实名制’的手段来打击电诈收效甚微,但从长远看,这部草案表面上是对电信诈骗和黑灰产行为的打击,实则是借此种行为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监控,做到社会维稳准确无误的局面。
网络安全成后二十大时代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保政权的关键
网络主权安全已经作为后二十大时代最看重的问题,而网络安全则成为关乎政权安全的又一关键。
依照目前中国不论是‘实名制’还是‘网信监管’来说,最主要的是防止境内外信息相互渗透。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领域中,中国已经明确对任何是由人工智能程式生成的内容,要求发布者强制标注,还有类似于发布带有新闻信息或是一些非评论类的文章时,所引述的内容来源也要求发布者必须标注。
在这项草案中,还有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就是“边控裁量权”的随意性。在草案第五十六条中就明确规定了“若是实施网络跨境违法活动结束后,公安机关决定自处罚完毕后作出六个月至三年内不准其出境”的规定。同时对于第五十五条中,也是明确告知境外主体在实施所谓网络活动时,应该有自我审查的能力。这部分和之前一样,也是没有细说具体内容,有大陆民众认为“等后期执法时“内部规定”又可以成为挡箭牌”。
在去年中美关税大战之初,就出现了几家外资数据企业集体被查的案例,理由是“危害国家安全”。这部分的搜查源于中国在去年出台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在此种模式下,必须按照“云上贵州”的模式,将数据储存在中国境内,由外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整个行动都是在中国长期处于“泛国家安全化”的模式中,任何被中国政府认为的“数据”都被视为保密的,包括一些个人隐私行为,即便是行为人主体愿意保存在境外,也不可以。
中国未来在不断引进西方人工智能技术的同时,也逐渐强化自身在社会维稳管控上的做法,包括在今年中共“十五五”规划中提到数字治理模式和数字城市建设的需要,未来中国社会的治理将更加侧重“数治”与“数据”化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