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中國調查記者劉虎再被捕!揭縣委書記逼死教授遭跨省追緝,寫文揭弊竟成「誣告陷害」?
中國知名調查記者劉虎因日前發表一篇揭露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委書記蒲發友的文章後失聯,以涉嫌「誣告陷害罪」、「非法經營罪」,被成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羈押於成都市看守所。該文另外一名作者中國自媒體人巫英蛟已於2月1日在河北省邯鄲市,也被四川警方跨省帶走。
此次劉虎、巫英蛟被帶走的原因是在其共同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法與情』上於1月29日,發表一篇題為《曾逼死教授的四川縣委書記,如今又把招商企業逼向破產》的文章,該文涉及四川省蒲江縣縣委書記蒲發友招商引資相關問題。
據悉,這已經不是劉虎第一次引起大陸當局的註意。作為中國知名媒體人、前調查記者,曾任職《成都商報》、《新快報》,以實名舉報高官腐敗聞名。2013年因涉嫌造謠被拘346天。
揭縣官「三罪責」卻被以「誣告陷害」立案
劉虎與巫英蛟共同發文指控,四川蒲江縣委書記蒲發友曾在任職成都成華區區長期間暴力拆遷導致四川師範大學教授庹繼光跳樓身亡、單方面撕毀與山西商人王某某的月子中心投資協議,致企業損失超1200萬元、直系親屬涉嫌壟斷當地工程項目。
中國知名律師浦誌強在「x」上發文稱,十年來,機構媒體喪失了採訪能力,只能坐等「權威」部門推送「餵料」,作為物種的調查記者已瀕臨滅絕,幸好還有劉虎在,他一肩扛起了半壁江山,幹了媒體該做沒做的,他的筆記錄了這個荒誕的時代。
此次劉虎再次被捕也立刻引起中國媒體界和律師界的極大關註,不少大陸自媒體和商業媒體《財新》,接連對此事作大篇幅的報道。
因劉虎為重慶居民,涉嫌非法經營應由重慶公安管轄,有大陸律師對「成都公安跨省抓捕的合理性」存疑。
另外,一些大陸法律界人士,也質疑警方在紀委監委未啟動對蒲發友調查的情況下,直接以「誣告陷害」對劉虎立案,是否違反「先核實內容真實性,再認定是否誣告」的法定程序。
對於此事,在與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聯繫時,對方答復稱「該案目前屬於正常程序階段,後續會公開相關案件詳情」。隨後又問到,是否屬於「遠洋捕撈」的一種做法,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稱「該案不屬於這個範疇,我們也是依法依規辦案」。再聯系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時,對方答覆與上級機關一致。
勇於為民發聲,中國獨立調查記者工作環境引發關注
早在2013年,劉虎就曾以犀利、巧妙的筆墨直擊中國社會熱點事件,並在當時在中國大陸擁有數十萬的讀者群體。劉虎也是當年一起「故意誹謗不起訴」的宣告而走近公眾視線。2015年,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一篇題為《2015年中國十大傳媒法事例》的文章寫道:2015年9月,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對劉虎涉嫌誹謗罪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劉虎曾在多家媒體供職,曾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人。《不起訴決定書》顯示,劉虎被警方以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移送審查起訴,其間曾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文章提到「劉虎案引發人們對社會秩序、官員人格尊嚴與中國憲法35條、41條規定的公民權利間的沖突與平衡的深入思考。」
因劉虎的知名度在中國大陸頗高,當在大陸社交媒體上檢索該案相關信息時,疑似發現四川省網信辦採取了「刷評」的措施,一些IP地址為四川的「網友」則是一致刷與官方相吻合的評論。
中國目前所存『調查記者』的數量極少,一直將調查記者作為研究對象的學者張誌安曾在2011年發布了一項《中國調查記者生態調查》,直言「即使用最寬松的定義標準,全國調查記者也不過數百人」。而到了2017年,當年尚能找到334名調查記者的張誌安,在撰寫《新媒體環境下中國調查記者行業生態變化報告》時,僅僅聯系到175名調查記者。
一篇流傳於大陸社交媒體『知乎』上的文章稱「之前在圈內如雷貫耳的「調查湘軍」,最為有名的當屬被湖南政府官員頭疼卻無可奈何的「湖南四害」——鄧飛、羅昌平、龍誌、歐陽洪亮。這四人,愛家鄉愛得深沈,不是寫拆遷就是寫上訪,要麽就是官商勾結,搞得湖南「官不聊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