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台湾社运人士杨智渊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此案是在今年8月26日经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经由一审公开宣判。
按照中国大陆刑法规定,分裂国家罪一般都是以十年起步,属于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重罪之一。
此前,台湾曾多次要求中国释放杨智渊,但北京以“台独头目”来形容他。陆委会还指出,杨智渊案显示中国的“惩治台独22条意见”声称“只针对极少数台独份子”的说法是“欺骗台湾民众的谎言”。该意见今年6月发布,分析普遍指出其定义及适用范圍模糊;其刑罚最重可判死刑、境外被告适用“缺席审判”等规定,都引发争议。
中国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地区通过“台湾民族党”、“一边一国行动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杨智渊长期参与分裂国家活动,积极宣扬“台独”分裂主张,且在“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中起骨干作用,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杨智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2022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国家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杨智渊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公开案件办理情况。
对于陆委会提醒台湾民众审思赴陆,陈斌华宣称,这是“恶意抹黑”利用这次案件将绝大多数台湾民众与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混为一谈,“恐吓、阻拦台湾同胞参与两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动两岸对立对抗”。
杨智渊是台湾民族党共同创办人,2022年8月遭中国以“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拘捕,当时正好是时任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高调访台不久后。隔年4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分裂国家罪”起诉并批准逮捕杨智渊。
陆委会在官网上的声明说,杨智渊自2022年8月遭“滥权违法抓捕”后,台湾政府即多次公开表示并透过两岸相关管道向陆方表达杨智渊案没有违法问题,
今年8月13日,中国国安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坚决打好涉台反分裂反间谍斗争”一文,提到了杨智渊,把他形容为“台独头目”,中国国安机构“连续破获千余起台湾间谍窃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