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央视记者王志安批解禁来台双标 陆委会回“猫狗不同”
旅居日本的大陆前央媒记者王志安日前披露自己向我方政府申请解禁来台,但遭驳回,与海外华人“公子沉”等三人待遇明显不同,就此陆委会9日表示,拿什麽护照就用什麽规则,“如果你是猫,就不能说自己是狗”,同时陆委会也提出解禁方桉,指出王志安可提出更多对于在国际上为台湾发声、在对抗中共认知作战对台湾有所帮助等证据,由陆委会“个桉审认”,如果政府觉得王志安对台湾有帮助,“我们当然可以许可”。
由于非法在台工作,王志安、公子沉等多位境外人士遭禁止入境,陆委会先前已公开表示,认定“公子沉”、“悉尼奶爸Sydney DaDDy”、“文昭谈古论今”三人解套,是因为相当依赖民主派人士在国际上为台湾自由民主制度发声,这些民主派人士对于对抗中共认知作战“也非常有帮助”。陆委会认为“他们具有特殊技术及经验,是台湾所需要的外国朋友”,因此背书予以解禁,但没有包含王志安。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9日在记者会上指出,王志安比较喜欢表达独特的观点,也确实有一些独特性,这一次就是硬要用外国人身分来申请,“但是对我们来说,你拿什麽护照,你就是用什麽样的规则,如果你是猫,你就不能说自己是狗”。
梁文杰解释,如果拿的是大陆的护照,我方政府就不会用《入出国移民法》,而是要根据《两岸条例》的规范,王这一次向移民署的申请,主张自己应该也要适用外国人的规范,但是因为他拿的是大陆护照,“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
梁强调,陆委会就是依据《两岸条例》来行事,“所以王志安先生可以再试试看,提出更多对于在国际上为台湾发声、在对抗中共认知作战对台湾有所帮助等,可以再提出其他的证据,让陆委会审认,但都是个桉审认了”。
本报记者询问,《两岸条例》以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都没有明确提及如何才能够解禁,政府是否预计未来订定相关内容让大陆人也能比照外国人有解套的空间?
梁文杰回应指,确实在《两岸条例》体系这一块,一旦做出裁罚之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怎麽样申请提前解禁。但是他强调,《两岸条例》跟一般《入出国移民法》不同的地方在于,我方对所有大陆人,基本上来台湾都是要“许可”的,由于都是要许可,“所以对政府来说,只有我许可或不许可这个差别而已”,如果政府觉得王志安真的符合在海外反共、为台湾发声、对于对抗中共的政治作战有帮助,“我们当然可以许可”,但是他必须提出来,让政府觉得是可以接受的证据。
还有媒体问及,是否陆委会有权决定许可或不许可,这一权力大于移民署禁令?梁文杰说,相关裁决,同意或不同意,通常都是由陆委会跟移民署共同做出决定,陆委会会站在台湾利益的角度去看事情,并不是说陆委会的决定会比移民署大,但是会去共同讨论个桉。因为有时候政府有一些规定,“可能比较拘泥于文字”,在考量国家利益时,不能仅仅从文字去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