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网络新闻包括“虚假不实与违规采访”
北京——中国网信办今天宣布将展开为期3个月,针对网络新闻违规行为的整治行动,整顿项目包含编发虚假不实新闻、假冒新闻机构发布新闻,以及未取得网络新闻信息编采发布资格,违规进行新闻采访等。
根据中国网信办的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今天发布,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将针对违规进行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的情形,展开为期3个月的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网信办公告,本次专项行动针对违法违规进行网络新闻信息服务行为,集中整治5种明显的问题。
第一,是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第二,是借舆论监督名义,通过编采、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进行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导”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帐号、发布信息; 第四点则是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进行新闻信息编采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未取得网络新闻信息编采发布服务资格,违规进行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最后一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网络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格。 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经营网络新闻信息服务频道等。 藉由不正当手段、虚假材料等取得网络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这篇公告强调,各地网信部门要确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要指导网站平台优化公众账号类别设置,专设“新闻类帐号”,并将审核许可资格作为开设新闻类公众帐号前置条件。
网信办称,要确实推动“持证亮牌”,藉由网站平台、公众帐号、应用程序、网络直播等各类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新闻资讯服务,均应在获批服务形式的显著位置标示名称、许可证编号。